各相关学院(部门):
为精准对标新一轮硕士培育点建设,统筹安排2021年度联培专项招生计划的学科(类别)领域分布,现就做好2021年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初步摸排工作通知如下:
一、联培计划及专业布局
统筹考虑2020年与省内五校实际开展联培情况及新一轮硕士培育点建设需要,学校制定了2021年与省内高校联培布局安排(见表格1)。请各学科(类别)所在学院(部门)根据布局安排做好导师遴选摸排工作。
二、研究生培养与导师指导研究生的原则意见
(一)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原则意见
各有关学院建立研究生培养条线工作体系,加强与研究生培养合作学院的沟通联系,统筹指导各学科、方向建立导师指导小组工作机制;加强研究生全过程管理,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导师指导研究生的原则意见
本次导师遴选摸排将作为统筹2021年度专项招生计划学科(类别)领域分布的重要参考,最终的硕导及招生资格需通过各合作高校认定。各相关学科(类别)在遴选推荐硕士生导师时,应该遵循以下几点原则意见。
1. 遵循“四个优先”原则。优先遴选列为新一轮硕士学位培育点的骨干教师、优先遴选承担高层次在研课题的教师、优先遴选已取得高水平成果的教师、优先遴选已有指导研究生培养经验的教师等原则。
2. 指导学术学位型的原则。原则上,指导学术型研究生的导师仅在一所合作高校中招生;首次担任硕士生导师的教师指导研究生数不超过1名;已经指导完成过多届学术型研究生的教师,指导研究生数不超过2名。
3. 指导专业学位型的原则。原则上,指导专业型研究生的导师可在两所合作高校中招生;首次担任硕士生导师的教师在一所高校中指导研究生数不超过2名;已经指导完成过多届专业型研究生的教师在一所高校中指导研究生数不超过3名。
三、材料提交说明
(一)相关拟培育学科按照表格1中联培计划做好联培单位的导师遴选摸排;
(二)各学科未参与2020年省内5所高校导师遴选的新增教师,可按照2020年其所在学科联培招生单位的硕导遴选条件做补充摸排。已取得所在学科联培单位硕导资格的教师无需填报。
四、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将《2021年省内六所高校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招生资格初步摸排名单汇总表》(附件1,电子稿)于2021年3月19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研究生处耿晓彤(钉钉或办公系统),联系电话:83592174。
研究生处
2021.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