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相关学院:
根据《关于下达2020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学位〔2021〕13号)内容,我校成功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马克思主义理论、材料与化工、会计3个学科(类别)获批硕士学位授权点,实现学校发展历史性突破。
为提高学校研究生教育质量和学术水平,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硕士生导师队伍,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建设和审核增列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的通知》(浙学位〔2021〕1号)《嘉兴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嘉院研字〔2021〕2号)(附件1-1)等文件精神,现启动我校首批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学校按学术型、专业型分类认定和管理导师队伍。本次遴选按照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开展,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重质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本次遴选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学科领域(一级学科)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学科领域为:材料与化工硕士、会计硕士。
3.各学位点负责学院认真组织,严格审核,按照“基于标准、高于标准”的要求进行遴选,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材料和审议结果报研究生处,逾期未交将不再受理。
二、遴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请
1.新增硕士生导师申请
3月7日前:申请者根据《嘉兴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嘉院研字〔2021〕2号)(附件1-1)中第四章第九条、第十条和第十一条要求填报《嘉兴学院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2-1)或《嘉兴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2-2),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相关学院。(《申请表》命名规则:所在学院名称+姓名,例“生化+张三”。)
2.直接认定硕士生导师申请
3月7日前: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者根据《嘉兴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嘉院研字〔2021〕2号)(附件1-1)中第四章第九条和第十二条要求填报《嘉兴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直接认定人员信息表》(附件3),提交相关学院。
(二)学院审核
3月14日前:学院对申请人的师德师风、科研项目、学术成果等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审查通过后将推荐硕导名单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评审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其中直接认定人员填报的《嘉兴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直接认定人员信息表》(附件3)一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填写《嘉兴学院首批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审核情况汇总表》(附件4-1)和《嘉兴学院首批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直接认定人员汇总表》(附件4-2)。
3月18日前:将以下材料的电子版及纸质版(需学院签章)提交至研究生处:
1.《嘉兴学院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2-1)或《嘉兴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2-2)
2.《嘉兴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直接认定人员信息表》(附件3)
3.《嘉兴学院首批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审核情况汇总表》(附件4-1)
4.《嘉兴学院首批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直接认定人员汇总表》(附件4-2)
(三)学校审定
3月25日前:研究生处对各学院报送材料进行复查,将符合条件的硕士生导师名单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四)公示公布
3月底前:学校对硕士研究生导师候选人名单在研究生处网站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文公布。
三、重要事项说明
1.申报导师所填写的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均应在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
2.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导师申请材料报送至马克思主义学院审核遴选,会计专业导师申请材料报送至商学院审核遴选,材料与化工专业导师申请材料由两个学院分别审核遴选:中澳先进材料与制造研究院、医学院报送至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其他学院报送至材料与纺织工程学院。
3.各专业学位点所在学院根据《嘉兴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产业导师管理办法(试行)》(嘉院研字〔2021〕4号)(附件1-2),结合学院实际,启动专业学位硕士生校外导师遴选工作,将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的细则及行业产业导师名单报研究生处备案。
4.如有其他不明事宜,可咨询研究生处。联系人:耿晓彤;办公电话:83592174;短号:661126。
附件1-1:《嘉兴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嘉院研字〔2021〕2号).doc
附件1-2:《嘉兴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产业导师管理办法(试行)》(嘉院研字〔2021〕4号).doc
附件2-1:嘉兴学院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doc
附件2-2:嘉兴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doc
附件3:嘉兴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直接认定人员信息表.doc
附件4-1:嘉兴学院首批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审核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4-2:嘉兴学院首批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直接认定人员汇总表.xlsx
研究生处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