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各学位点: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研究生教学工作,确保教学质量,现组织制定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我校2022级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教学大纲应以学习成果为导向(OBE),符合培养方案的要求,体现本学科人才培养目标的特点,明确本课程在整个课程体系中的目标和教学要求,有效支撑培养目标的达成。要注意各课程内容的衔接,有效地进行课程整合,避免彼此间的内容重复,达到课程体系的整体优化。
(二)加强教学方式和考核方式改革,针对研究生培养的特点,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更多采取研究式教学、讨论式教学、案例式教学、混合式教学等方式,注重培养研究生主动获取知识的能力,考核方式多样化。
(三)注重研究生课程的前沿性、实践性和创新性,彰显学科优势和特色。全面推进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根据《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和教指委教学指南要求,深入挖掘课程思政元素,有机融入课程教学,发挥课程育人作用。注重对学生道德品格、科学素养、创新能力和职业能力的培养。
(四)严格落实教材选用工作要求,坚持“凡选必审、质量第一、适宜教学、适时更新、公正公平”原则。思想政治理论课统一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其他课程有马工程重点教材的,必须统一使用马工程重点教材。
(五)研究生课程原则上要求组建课程教学团队,团队成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二、具体要求
(一)本次编制的课程教学大纲包括公共学位课、专业学位课(研究生核心课程)、学位方向选修课、跨学科公共选修课、补修课程等;专业实践和专业公益实践需制定实施方案,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二)课程教学大纲要求文字严谨、简明扼要,名词术语规范。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学分、学时、考核方式等应与2022级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一致。各学位点应根据本学位授权点的培养方案,充分考虑国家和教指委等对课程的基本要求以及教育部学位点评估对课程教学质量的要求,参照《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按规定的教学大纲格式(见附件1)编写。
(三)课程代码由开课学院按课程编码规则(附件2)统筹确定,校级公共学位课由学校统一编码。
(四)课程教学大纲由开课学院统一组织编制,由课程负责人执笔形成课程教学大纲初稿。涉及跨学院开设的课程,研究生培养学院应与开课学院积极沟通,提出有关要求。
(五)学院(学位点)组织做好课程教学大纲论证工作,根据论证意见或建议修改,最后由学院(学位点)负责人审定。
(六)课程思政和教材选用由学院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开课学院要对课程思政教学设计进行把关,统筹做好各学科专业、各类课程的课程思政建设;教材选用程序严格规范,学院教材工作小组负责教材选用审定并对选用结果进行公示,教材选用工作按照《嘉兴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嘉院教字〔2021〕16号)要求执行。
(七)各学位点课程教学大纲按照各学位点培养方案中的课程顺序汇编成册,并提交研究生处;校级公共学位课(思想政治理论课、英语、数学课程)和跨学科公共选修课课程教学大纲由研究生处汇编。
三、工作安排
根据《嘉兴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制订工作指导意见》(嘉院研字〔2021〕6号),进一步优化2022级招生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学校将对研究生培养方案再次进行审定。
各学院(学位点)组织相关教师启动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编制工作,经专家论证和学院(学位点)审定后,于2022年4月30日前报送:1.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2.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信息汇总表,3.研究生课程教材选用审定汇总表。纸质版(签字盖章)交至行政楼245办公室,电子版钉钉发送张诗楠。
研究生处对课程教学大纲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对校级公共学位课和跨学科公共选修课课程教学大纲进行论证。各学院(学位点)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于2022年5月底前报送最终定稿。
联系人:研究生处研究生培养科张诗楠,83592154。
附件1 嘉兴学院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模板
附件2 嘉兴学院研究生课程代码编码规则
附件3 XX学位点课程教学大纲汇编封面
附件4 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信息汇总表
附件5 研究生课程教材选用审定汇总表
【附件1-5】关于做好2022级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编制工作的通知附件.zip
研究生处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