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关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推进全国、全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优化研究生课程体系和课程内容,促进学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课程立项建设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291号),现组织开展2022年校级优秀研究生课程立项建设和省级优秀研究生课程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课程类别分完全在线、线上线下结合两类。其中,完全在线课程指适合研究生在线完成课程学习、阶段性测验、课程考核等全部环节并获得相应学分的课程;线上线下结合课程指供研究生在线完成课程学习、阶段性测试等环节,各授课团队自行安排答疑、研讨、考核等工作的课程。一般应为线上线下结合类课程。立项建设指南见附件1。
二、课程要求
申请立项建设的课程应符合下述条件:
(一)课程内容须遵守党的教育方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相关政策要求。不存在任何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规范性问题,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网络公开传播的内容,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内容。坚决杜绝不适宜网络传播的内容,对存在上述问题的课程,一经发现,直接取消立项资格。
(二)课程已纳入2023级培养方案,特色鲜明、教学目标明确,合理组织编排教学内容,充分挖掘和运用专业课程蕴含的思政元素,体现学校红船精神育人特色,紧扣关键要点,层次分明,详略得当,遵循学习者认知规律,适合研究生线上学习,且在未来三年能够稳定开设。申报课程名称、课程学分须与培养方案保持一致,优先立项建设学位课程(核心课程)以及体现学科交叉前沿和特色研究方向的学位方向选修课程。
(三)课程教学思路清晰,紧扣教学目标,设计相应的学习任务,教、学、做结合,有利于研究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多形式表现课程内容,能为研究生提供在线学习过程中的指导,帮助学生顺利达成学习目标。课程应体现研究生教育应有的深度与难度,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和教育教学规律,展示先进教学理念和方法。
(四)课程负责人及课程团队成员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过硬,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鼓励跨学院、校企(院)联合组建课程团队,合作开发特色课程。
(五)有切实可行的课程设计开发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任务安排,能在既定时间内完成教学视频录制、上线、运行,并做好课程介绍、学习任务、学习要求、课堂讨论、考核测验等教学辅助学习资源建设工作。课程立项建设周期原则上为两年,课程验收时应至少经过一个学期或一个教学周期的使用和完善。
校级优秀研究生课程对标省级优秀研究生课程标准建设,具体课程建设要求见附件2。
三、工作程序
(一)组织申报。申报课程教师(团队)填写《嘉兴学院优秀研究生课程立项建设申报书》(附件3)并附课程教学大纲。学院组织相关教师积极申报,所有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交所在学院。
(二)学院评审推荐。学院对申报课程教师(团队)师德师风、申报课程及有关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遴选,按推荐顺序填写《嘉兴学院优秀研究生课程立项推荐汇总表》(附件4),纸质申报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及电子材料于10月28日前报研究生处研究生培养科。逾期和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三)学校评审。研究生处组织专家评审(答辩会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择优确定立项建设的校级优秀研究生课程名单和省级优秀研究生课程遴选推荐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公布校级立项建设名单。
(四)立项课程教师(团队)根据项目申报书,参照课程制作规范,开展课程建设、实施、试用与改进。
(五)研究生处组织专家进行课程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对验收通过的课程认定为校级优秀研究生课程。省级优秀研究生课程验收认定按上级通知执行。
四、经费支持
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学校给予每门课程基础运行经费和视频录制经费12万元左右支持,其中2万元基础运行经费由项目负责人统筹管理,专款专用,经费主要用于与本项目相关的资料费、课件制作费、调研差旅费、教学会务费、研讨论证费等;视频录制由研究生处统筹招标。
五、其他要求
(一)课程建设质量是保障和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支撑,更是学科评估和学位点专项(合格)评估的重要内容。各学院要认真组织教师加强课程研究,主动围绕国家和省重大战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切实提升课程建设水平,积极申报研究生优秀课程。
(二)各学院要严把研究生课程的质量关,对推荐立项建设的课程,要坚持立德树人,落实课程思政要求,对课程进行全面审查,确保课程质量。
研究生处联系人:张诗楠,联系电话:83592154,办公地点:行政楼245。
附件:1.课程立项建设指南
2.课程建设要求
3.嘉兴学院优秀研究生课程立项建设申报书
4.嘉兴学院优秀研究生课程立项推荐汇总表
5.《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课程立项建设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291号)
附件1-5.zip
研究生处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