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决定开展“第四届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评选工作。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高质量发展主题,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实践和创新,重点关注解决实际问题的实效推广价值和广泛认可度。
二、评选范围
教育成果是指反映研究生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并具有推广价值的教学改革与研究成果。
研究生教育成果奖包括“教育研究类”和“教育实践类”两类。“教育研究类”成果应在研究生教育理论研究中取得突破和创新,提出了新观点、新概念、新思想、新方法,针对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要现实问题提出有价值的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并受到学术界普遍认同。“教育实践类”成果应在研究生培养模式、质量保障、制度机制改革、教育教学环节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经过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得到社会和专家广泛认可。其中“教育实践类”成果应经过两年以上的实践检验。
三、申报条件
1.教育成果应符合教育规律和浙江省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提高的方向,理念和方法先进,能够针对研究生教育教学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进行科学分析,提出方案和有效的解决办法,有实施成效的数据和佐证材料支撑,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价值。
2.申请教育成果奖应由成果的持有单位或者个人通过单位推荐向学会提出申请,我校推荐申请不超过3项。成果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成果,不计入申报推荐限额。每项教育成果奖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10人;完成单位原则上不超过3个。
3.全部或部分成果已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省级教学成果奖、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或其他相关一级教育类学会教育教学成果奖的,不能重复申报此奖。
四、申报流程
(一)学院推荐:申请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进行初评,并拟定推荐意见,材料提交要求如下:
(1)纸质材料:
1.《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申请书》(附件一),一式两份,申请书盖章处均留空,由学校统一审核无误后盖章。
2.《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申请汇总表》(附件二),一式一份,学院盖章签字。
3.成果报告(不超过5000字)及附件材料(成果应用、效果证明及推荐材料等),一式两份,附件材料过大或无法提交纸质版,请将其拷贝至U盘后提交。
(2)电子材料。《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申请书》、《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申请汇总表》、成果报告及附件材料(成果应用、效果证明及推荐材料等)。电子材料须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电子材料命名格式要求:
1.个人申请材料:申请书_嘉兴大学_姓名;成果报告_嘉兴大学_姓名;附件材料_嘉兴大学_姓名。以上文件汇总至一个文件夹,按照“成果名称_嘉兴大学_姓名”命名)。
2.学院汇总文件:申请汇总表_嘉兴大学**学院;个人申请材料文件夹汇总,按照“教育成果奖申报材料_嘉兴大学**学院”命名。
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均须在2024年5月6日前由学院统一提交。
(二)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最终推荐名单。
(三)学会组织评审:学会按照《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评选办法(试行)》(附件三)要求组织形式审查、网络评议和复评答辩,确定入选名单,报省教育厅备案。
五、材料展示
被推荐参加“第四届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评选申报项目的所在学院,应建立网站或在有关网站展示与提交材料一致的成果申报材料,并确保网站至正式颁布评奖结果期间持续正常运行。
联系人:张诗楠,电话:83592154。
附件:
1.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申请书
2.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申请汇总表
3.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办法(试行)
4.关于开展“第四届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5.历届教育成果奖名单(供参考)
附件1-5.zip
研究生处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