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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嘉兴大学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24-07-30      打印    

各教学单位:

为了鼓励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优秀成果的集体和个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育典范性的教育教学成果,经研究决定启动嘉兴大学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说明

教学成果培育项目(以下简称“培育项目”)旨在以立项培育促进教学改革,以实践总结和提炼教学成果,并通过成果推广提高办学水平。项目要求注重育人导向、问题导向和创新导向。

教学成果项目(奖)包括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本科、研究生)三个大类。其中,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本科教学成果项目(奖)的培育建设及评选由教务处负责,研究生教学成果项目(奖)的培育建设及评选由研究生院负责。

培育项目应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体现时代精神和素质教育的核心理念,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有效实现培养目标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有望在本专科和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突破和重要成果,在人才培养的实践、改革、研究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培育项目分为重点培育项目(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本科不超过5,研究生不超过2项)和一般培育项目(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本科不超过18项,研究生不超过4项)两类。立项后,学校按类别分别给予相应的培育经费支持。

二、申报对象

我校在职在编人员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的集体和个人。

三、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限1人。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个培育项目,且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须连续从事高校教育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5年及以上。重点培育项目应具备正高职称。

2.项目成员(含负责人)原则上不超过10人,应连续从事高校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3年及以上,直接参与项目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项目成员参与申报培育项目不超过2项。

3.项目成员(含负责人)无违反师德师风、学术道德等情况,无受党纪、政纪处分记录。

4.项目一般已经过1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具有反映该项目水平的研究成果。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5.原则上优先考虑长期从事一线教学的教师;鼓励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年龄结构等方面较合理的教学团队申报培育项目。

6.鼓励跨专业、跨学科、跨学院(部门)、跨学校校企联合申报培育项目。

四、推荐名额

为保证培育项目质量,请各教学单位、管理部门按照以下名额限额推荐:

1 项目推荐名额

教学单位

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本科项目可推荐名额

经济学院、商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数据科学学院、设计学院、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材料与纺织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文法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务处

2项

医学院(含直属附属医院)、平湖师范学院(含附属学校)

2+1

体育与军训部、创新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学生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团委等教育教学相关的管理部门

1项

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或有专业通过专业认证的学院

各增加1项

2 研究生项目推荐名额

教学单位

研究生项目可推荐名额

硕士学位授权点所在学院(含共建学院)

2

负责研究生公共学位课程教学的学院、研究生院

1项

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根据项目质量择优立项培育。

五、材料提交

请有意向的集体或个人于9月2日下午17:00前报送以下材料。本专科项目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研究生项目报送至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科,逾期不予处理。

1.嘉兴大学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书(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本科项目附件1-1、研究生项目附件2-1)

2.嘉兴大学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本科项目附件1-2、研究生项目附件2-2)

3.相关教学成果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每个培育项目申报材料须装袋,每个项目一个袋子,材料排序按通知的材料顺序),电子版材料由学院汇总后,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或研究生院。

六、其他说明

实行目标管理与周期管理相结合的办法。重点培育项目的最终结题标准是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一般培育项目的最终结题标准是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在培育周期结束后,若培育项目未获得目标奖次,将自动撤项。

各教学单位应站在学校发展高度,整合学院资源,加强成果在理念、方法、创新点等方面的凝练与提升,注重成果的系统性、适用性、导向性和示范性,积极做好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

本专科项目联系人:王越老师  行政楼103办公室 电话:0573-85624336

研究生项目联系人:张诗楠老师 行政楼245办公室 电话:0573-83592154


 附件.zip

教务处、研究生院

2024年7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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