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总结教育教学优秀成果和先进经验,做好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遴选和2025年浙江省教学成果奖准备工作,学校决定启动嘉兴大学第一届研究生教学成果奖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成果应为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的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具有示范引领和激励作用的教育教学方案和教育教学改革成果。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推进科教融合、深化产教融合、加强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推进人工智能赋能研究生培养评价、加强研究生教材课程建设、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导师队伍水平等方面。
二、申报条件
1.教学成果要突出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具有原创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教育理念先进,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学校教学规律和学生培养规律;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取得明显效果;具有示范性和推广作用。
2.成果一般经过2年及以上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3.成果主要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10人,涉及多单位、多部门的综合改革成果可适当放宽。
4.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学院(部门)联合申报,联合完成具有较大影响力和创新性的综合性教育改革成果,冲击省级乃至国家级奖项的成果。
5.已获得省级和校级一等奖的教学成果奖项目不再参评。
三、推荐名额
为保证申报成果质量,请各学院按照以下名额限额推荐:
表1 研究生项目推荐名额
教学单位 |
研究生项目 可推荐名额 |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材料与纺织工程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商学院 |
各2项 |
负责研究生公共学位课程教学的学院、 研究生院 |
各1项 |
四、材料提交
纸质材料:
(一)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1,一式5份)
(二)申报书附件(附件2,一式5份),其中,5000字内的教学成果总结是重点,佐证材料可只提供列表。
(三)学院填写教学成果奖预申报汇总表(须由学院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盖章)(附件3,一式1份)
电子材料:
电子材料通过钉钉发送给研究生院刘托平老师。申报书统一命名为“学院-申报书-项目名称”,附件材料统一命名为“附件-项目名称”,统一汇总在以学院命名的文件夹中。
各学院(部)将上述纸质材料和申报推荐汇总电子表于2月21日(周五)前由学院统一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行政楼245室)。
联系人:刘托平 联系方式:83592154
五、其他说明
1.此次申报为预申报,具体申报要求、相关材料及政策标准参考《2021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须知》(附件4)、《2022年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附件5)。
2.学校将针对本轮申报材料,组织教学成果奖专家指导会。
3.各学院、部门做好统筹谋划,组织好此次教学成果奖预申报工作。
研究生院
2025年1月23日
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