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点、相关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认定的通知》(浙研教字第〔2025〕16号)和《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认定办法(试行)》(浙研教字第〔2025〕13号)精神,现组织申报2025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学校从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部门、个人,在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中形成的值得推广借鉴的教学案例,均可申请。
(一)申请认定的案例应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以学生为中心,以案例为基础,体现新时代研究生教育理念。案例主题明确、亮点突出、导向正确,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案例体现专业学位特点,反映相关行业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的需求,对研究生的实践工作具有参考性和启发性,适合在本专业学位课程教学中运用,并可在相关专业范围内共享。
(三)案例素材新颖,具有典型性、引领性和示范性,且来源于教学管理、生产建设、研究设计、经营管理等工作实践,相关数据等信息真实、可靠、具体。
(四)申请认定的案例应当是原创案例,案例知识产权清晰,案例作者已与案例发生方就案例内容达成授权协议,不涉及保密以及其它存在争议的内容,并出具《作者授权书》。
(五)案例撰写内容与格式须符合相关教指委的要求,如相关教指委没有具体要求,可参照附件参考格式执行。
二、推荐名额
(一)学校推荐名额。本年度学校推荐参评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限额1项。
(二)学院推荐限额。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学院限额推荐1项。
三、评选程序
(一)申请部门或个人撰写案例说明,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
(二)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根据推荐限额进行推荐。
(三)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拟推荐名单。
四、材料提交
所有材料(包括纸质与电子版)须在2025年9月2日前报送研究生院,逾期和不符合报送要求的不予受理。
(一)电子材料
1.案例正文和案例使用说明书。案例编写内容及格式参考详见附件1,案例正文和案例使用说明分开排版,独立word文档。
2.作者授权书。需本人签字(手签),不可代签或使用签名章,多位作者需全部签字确认,PDF扫描件(附件2)。
3.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分为申请认定、直接认定两类(附件3、4),Excel版。
电子材料命名规则为:汇总表_单位名称;案例说明书/作者授权书/案例正文/案例使用说明/案例正文附件/案例使用说明附件_单位名称_申请人姓名。每个案例一个文件夹,命名规则为:案例名称_单位名称_申请人姓名。
(二)纸质材料(与上述电子材料完全一致)
1.案例正文和案例使用说明书。(附件1),一式2份。
2.作者授权书(附件2),必须本人手签(不可代签或使用签名章),一式1份。
3.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附件3、4),学院签字盖章,一式1份。
五、其他事项
(一)已被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全国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定的案例经申请,可直接认定为“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经其他单位或机构认定的案例不可直接认定。直接认定案例需为近三年内(即2022年以后)的案例素材且不限制申报数。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作为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认定和考核、优秀研究生课程认定的重要参考。
研究生院联系人:刘托平,83592154,行政楼245
附件:
1.案例编写内容及格式参考
2.作者授权书
3.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申请认定)
4.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直接认定)
5.《关于开展2025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的通知》(浙研教字第〔2025〕16号)
6.《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认定办法(试行)》(浙研教字第〔2025〕13号))
研究生院
2024年7月2日
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