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关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高等教育强省战略部署,激励教师深化教学研究、提升育人质量,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2025年本科和研究生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研究生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要围绕以科技发展、国家战略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牵引的学科设置调整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突出示范性、引领性,在加强一流学科、一流课程、一流导师和一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等方面起到引领作用;突出科学性,要符合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律、高层次人才培养规律、学科学位点建设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在高层次拨尖创新人才培养上有突破;突出应用性,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改成果要应用于教学实践和人才培养实施过程,在切实服务我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上取得明显实效。
二、申报数量
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分常规教学改革项目和重点选题项目两类。
常规项目采用“名额到校、省厅备案”方式立项,项目可自由选题,我校申报限额3项。重点选题项目参照《2025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重点研究方向选题指南》(见附件1),采用“限额申报、竞争遴选”方式确定,我校申报限额1项。
各单位限额推荐如下:
常规教学改革项目限额推荐:2021年获批的学位点所在学院(含共建学院),每学院每学位点2个申报指标;2024年获批的学位点所在学院(含共建学院),每学院每学位点1个申报指标;相关职能部门1个指标;承担校级公共课的学院各增加1个指标;登峰学科增加1个指标。
重点选题项目限额推荐:每学院每学位点(含共建)1个申报指标;相关职能部门1个指标;登峰学科增加1个指标。
若申报数量不足,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统筹安排。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须为申报高校在职在编人员,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每个项目设1名主持人,每个主持人原则上申报1个项目,项目主持人全面负责所承担的教学改革项目的管理与质量,建设周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换项目主持人。
(二)项目成员组成合理、规模适度,一般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项目组成员须直接参加项目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参与人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同级项目。
(三)同一研究项目已获得或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立项的不再重复申报;凡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仍在建设过程中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十四五”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验收中“不通过”或“暂缓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项目。
(四)同等条件下,教学改革项目向一线教师倾斜,中层正职及以上干部作为主持人的项目不得超过推荐项目总数的40%。其中,校级领导或中层干部领衔的教学改革项目,重点着眼于校级层面的教学改革项目,旨在超前谋划和系统培育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
四、工作安排
(一)重点项目申报
1.学院组织申报。上述项目申报人按要求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2025年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学院组织相关教师积极申报,所有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交所在学院。
2.学院评审推荐。学院对申报教师(团队)师德师风、申报有关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遴选,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2025年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申报材料于10月30日17:00前报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科。逾期和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具体要求如下:
1.电子材料(学院汇总一个文件夹)
(1)申报书,word+pdf版本,命名规则:主持人姓名+项目名称
(2)汇总表,分类按推荐排序,命名规则:XXX学院-2025年省教改汇总表
2.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保持一致)
(1)申报书,一式5份,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成员签字,一份加盖学院院章,其它无需盖章;
(2)汇总表,一式1份,分类按推荐排序,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盖学院公章。
3.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经校研究生教育工作专门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审定后上报省教育厅。
(二)常规项目申报
1.学院组织申报。上述项目申报人按要求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2025年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学院组织相关教师积极申报,所有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交所在学院。
2.学院评审推荐。学院对申报教师(团队)师德师风、申报有关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遴选,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2025年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申报材料于11月21日17:00前报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科。逾期和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具体要求如下:
1.电子材料(学院汇总一个文件夹)
(1)申报书,word+pdf版本,命名规则:主持人姓名+项目名称;
(2)汇总表,分类按推荐排序,命名规则:XXX学院-2025年省教改汇总表。
2.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保持一致)
(1)申报书,一式5份,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成员签字,一份加盖学院院章,一份无需盖章;
(2)汇总表,一式1份,分类按推荐排序,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盖学院公章。
3.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经校研究生教育工作专门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审定后上报省教育厅。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研究生省级教学改革项目但未被推荐到省教育厅的项目,择优立项为校级重点教改项目、校级一般教改项目,具体立项情况,视评审结果确定。
(二)各学院要统筹谋划各级各类教学成果奖培育,坚持立德树人,严把质量关。对推荐立项建设的项目进行全面审查,确保项目申报质量;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做好对立项建设项目的监督和检查,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联系人: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办刘托平,83592154,行政楼245办公室。
研究生院
2025年10月25日
附件:
1.《2025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重点研究方向选题指南》
2.《浙江省高等教育2025年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
3.《浙江省高等教育2025年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