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教育部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意见》(教研〔2015〕1号),根据《嘉兴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规定,做好我校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工作,全面了解基地建设成效,及时总结经验和查找问题,经研究决定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年度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
我校立项建设的省级及校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二、检查形式
1.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认真对照前期申报材料,结合《嘉兴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开展自评,全面总结项目建设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完成《嘉兴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情况表》(见附件2)、《2025年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成效汇总表》(见附件3)。
2.各学院/部门确定检查时间和地点安排,填报本学院《2025年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检查安排表》(见附件4),上报研究生院。
3.督导根据“检查安排表”组织专家对基地进行现场督查。
4.检查考核不合格的基地,将择期进行第二次检查。第二次检查仍不合格的基地,取消基地资格。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自评,填写相关材料,并于2025年9月24日前将以下材料报研究生院。
1.《嘉兴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情况表》(见附件2)(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仅报送电子材料,包括签字、盖章的PDF扫描件及Word版);
2.《2025年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成效汇总表》(见附件3)(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仅报送电子材料,包括签字、盖章的PDF扫描件及Excel版);
3.《2025年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检查安排表》(见附件4)(仅报送电子材料);
4.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成效相关佐证材料:电子材料(研究生发表的论文封面、封底、目录、全文,获奖荣誉证明,活动照片等)。
未尽事宜,请与培养科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刘老师,83592154,地址:行政楼245办公室。
研究生院
202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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