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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24-2025学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24-10-11      打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 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和《嘉兴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试行)》(嘉大研字〔202422号)等文件精神要求,全日制研究生入学取得学籍后将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助学金发放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每学期按时注册。

二、研究生助学金发放时间

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从注册入学当月起,由学校按600/月标准按月发放,每年发放10个月。

三、研究生助学金申请流程

(一)个人申请(1011-1016日)

申请人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研工管理-助学金管理-我的助学金申请,如实填写申报理由,并在系统中上传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关于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说明及承诺书》(附件1)和无缴纳社保证明。

培养单位资格审核(1016-1018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线上审核学生申请,向研究生院提交《嘉兴大学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核表》(附件2),纸质版签字盖章后同步报送。

(三)学校审定

研究生院审定批准后,由学校财务部门按规定标准发放。

四、注意事项

(一)如发现在国家助学金评审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明,即撤销资助资格,收回相应助学金,并视情节轻重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二)无缴纳社保证明获取方式:工资薪金收入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查询工资薪金等纳税记录;福利性收入可通过入学前档案所在地人社部门查询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记录;担任法人、股东等情况可通过、自主创业创收可通过“天眼查”等APP查询担任企业法人、各类企业管理人员等情况。


研究生院(研工部)

20241011

 附件1: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说明+承诺.doc

 附件2:嘉兴大学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核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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