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地、各位研究生: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浙中医大发〔2021〕107号)和《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研究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相关工作要求,经本人申请,学院评议小组民主评议、认定,现将2026-2027学年资助对象予以公示,信息附后。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8日—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研工部柳老师或医学院袁老师反映,联系电话:0573-83592246、0573-83643860,逾期不予受理。
嘉兴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
嘉兴大学医学院
2026年10月8日
附件:
姓名 |
学号 |
建档标准/档次 |
方*材 |
202631122511021 |
一般资助对象 |
封*鹏 |
202411112511018 |
一般资助对象 |
马* |
202631121911007 |
一般资助对象 |
李*杰 |
202631122511044 |
一般资助对象 |
方*瀛 |
202631122611003 |
一般资助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