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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级研究生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25-03-25      打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学位〔2020〕19号)、《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学位〔2020〕20号)、《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教研〔2023〕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提高教育质量,主动适应新时代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学校决定启动2025年研究生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学位授权点应根据《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简介及其学位基本要求》(https://www.acge.org.cn/encyclopediaFront/enterEncyclopediaIndex),结合教育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和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要求,同时根据《嘉兴大学关于)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嘉大研字〔2025〕2号)要求,对2025级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充分论证、优化和完善,确保质量。

二、制(修)订范围

2025年级研究生培养方案内容包括《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等。

三、具体要求

(一)深化分类培养模式

1.充分考虑招生对象特点,分学位类别明确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应强化科教融汇协同育人,加强系统科研训练,突出知识创新能力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应强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全面实施校内和行业“双导师制”,突出实践创新能力培养。

2.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应注重内容的前沿性,强化研究方法训练和学术素养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需加强案例教学,探索建立案例库及共享机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相关课程应突出教育教学的职业实践性,鼓励开发校企合作课程。

(二)优化研究生课程设置

1.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和全国专业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写的《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高等教育出版社2020版),科学设计课程体系。

2.充分发挥课程育人功能,建立和完善课程体系改进和优化机制,规范课程设置审查,加强教学质量评价。全面推进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深入挖掘课程思政元素,有机融入研究生培养全过程。

3.专业学位课应体现本学科领域的基础理论和研究方法,提升核心课程质量;学位方向选修课应体现学科交叉前沿和特色研究方向,学位方向选修课原则上每年动态调整一次,各学位点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前沿科学发展制定课程动态调整机制。

(三)编制(优化)课程教学大纲

1.培养方案确定的课程应编写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大纲应按规范模板撰写,包括课程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含德育元素)、教学要求、预修课程、考核方式、教材及参考资料等内容。

2.课程教学大纲是课堂教学的主要依据,课程教学大纲一经审定,不得随意修改。任课教师应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制订授课计划、进行备课和授课。各学院应对任课教师对课程教学大纲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工作安排

(一)调研阶段(3月254月10日)

各培养单位深入学习国家相关文件政策精神,积极开展省内外高校调研与咨询工作,对标一流学科进行充分调研,同时积极听取同行专家、学科骨干、授课教师、学生、用人单位等意见建议,对本单位现行版培养方案的实施情况、存在问题、改进方向进行全面细致地梳理与总结,撰写培养方案)订调研报告并制定培养方案)订工作方案。各培养单位需在4月10日前将调研报告和工作方案(电子版)通过钉钉发送给刘托平老师将纸质版材料(需加盖公章和签字)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行政楼245办公室)。

)撰写初稿阶段(4月11510日)

各培养单位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学习、总结现行培养方案执行情况等工作基础上,按照《嘉兴大学关于制(修)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嘉大研字〔2025〕2号),结合本学科特点,撰写培养方案初稿及课程教学大纲。

)论证完善阶段(5115月25日)

各培养单位组织一流学科专家对培养方案初稿进行评审论证,有条件的学院原则上学术学位专家应包括学科评议组成员,专业学位专家应包括教指委专家,并根据专家反馈意见组织修改与补充,经研究生教育工作专门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形成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和培养方案修订说明。

)报送阶段(5月26日

各培养单位需在5月26日前将新制(修)订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及修订说明(电子版)钉钉发送给刘托平老师,待学校审核通过后,将纸质版材料(需加盖公章和签字)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行政楼245办公室)。

制(修)订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研究生院联系。


联系人:刘托平                办公地址:行政楼245办公室

联系电话:83592154


附件1-1: 嘉兴大学2025级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专业学位)

附件1-2: 嘉兴大学2025级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学术学位)

附件2: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说明

附件3: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模板

附件4:《嘉兴大学关于制(修)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嘉大研字〔2025〕2号)

附件5:专业核心课指南


研究生院

2025年3月25

  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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