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嘉兴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嘉大研字〔2024〕8号),为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老生)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所有2023级研究生。
二、学费缴纳
请各学院通知未缴费研究生及时完成缴费,因特殊原因需办理学费缓交的,请开学后一周内根据《嘉兴大学学生学杂费收缴管理办法》办理缓缴手续。
缴费方式:关注微信公众号“嘉兴大学”(微信号:zjxu-wx)点击“校园服务”,或者关注“嘉兴大学计划财务处”(微信号:jxxyjcc)点击“智能财务”缴纳学杂费。
三、注册安排
(一)各培养单位自行指定研究生证注册时间地点,研究生本人应持研究生证和身份证,于规定时间前往所在学院办理新学期报到注册手续,在研究生证上加盖注册章。不得请他人代替报到注册。
(二)因故不能按期注册者,应当办理暂缓注册手续,批准后方为有效。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未注册者参加的教学活动,学校不予承认。未经请假逾期2周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应予以退学。
(三)2024年9月14日前,各学院根据实际报到情况进行系统学籍注册,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① 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点击“学籍管理”—“学生注册”—“学生批量注册管理”。
② 选择以下4个筛选条件【缺一不可】,点击“搜索”。
注册报到批次—2024-2025学年 第一学期(老生)
年级—2023级
在校状态—在校
是否缴费—是
③ 选择符合条件的研究生,点击“批量注册”。
(四)研究生新学期报到注册是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及时通知本学院研究生按时报到注册,以免影响后续各类奖助学金评定等工作。
(五)各学院应加强对暂未返校报到注册研究生的跟踪管理,做好学业指导。
研究生院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