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加强研究生教学管理,保障研究生教学质量,掌握本学期开学以来研究生课堂教学及其他培养工作进度,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过程和各培养环节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组织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4年11月11日—11月24日(第10-11周)
二、检查对象
全校各类研究生课程教学情况、研究生教学建设项目进展情况
三、检查内容
1.培养方案的执行情况。检查本学期课程安排是否严格按照培养方案执行;教学内容、进度、教材是否与教学大纲、教学日志一致。
2.课堂教学情况。通过随机听课方式,评价课堂教学质量。各培养单位要深入课堂,了解课堂教学情况。
3.教学秩序管理情况。包括教学组织和管理的规范情况,课堂教学秩序问题的处理情况,是否有违反教学纪律的现象等。重点检查教师是否存在擅自调停补课、上课迟到以及提前下课等情况;教师是否在课堂教学中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生的迟到、早退和出勤情况等。
4.教学效果情况。通过组织教师座谈会、研究生座谈会、专题研讨等形式,了解研究生对课程内容的需求和接受情况,以及教师对学生相关知识和能力的教育培养情况。
5.培养环节落实情况。学院应高度重视学位论文质量监控,明确各环节质量标准,重点检查硕士研究生开题答辩、专业实践、专业公益实践、学术讲座等培养环节落实情况。
6.教学过程材料规范性情况。研究生课程教学和各培养环节过程材料的归档、保管以及是否规范等情况。
7.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建设情况。已立项建设的省级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省级和校级优秀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校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进展情况,重点围绕项目是否按计划推进、经费使用情况、研究成果及目前存在问题等方面进行检查。
8.除上述检查内容外,各培养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增加检查项目,如导师履行培养职责情况等有重点地开展自主检查工作。
四、检查方式
检查分为学校、培养单位两级进行。先期培养单位自查,后期研究生院将组织开展听课、巡查等教学检查工作。
(一)培养单位自查
1.制定检查方案。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由分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副院长担任组长、学位点负责人、任课教师代表、导师代表、研究生秘书等参加的检查小组,人数不少于5人。根据学校教学检查要求,制定检查方案。
2.召开座谈会。检查期间,通过组织听课和现场检查等方式,围绕师生关注的问题,分别召开教师和研究生座谈会,并邀请对应的研究生质量保证和监督委员会成员参加。广泛听取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建议,详细了解开课以来的教师教学情况、研究生学习情况以及教学管理情况,总结经验,找出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加强教学工作的建议。
3.分析总结。各培养单位要对期中教学检查期间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研讨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节点。按照检查工作的基本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和建议等方面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报告。
(二)研究生院组织巡查
研究生院对全校的研究生课程及教学情况开展听课、巡查,并对各培养单位所提交的《嘉兴大学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表》进行分析总结。
五、教学检查的计划、总结与反馈
1.各培养单位根据上述教学检查内容和方式,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订期中教学检查方案。
2.各培养单位根据自查情况填写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表(附件1),签字盖章后于11月29日前交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科。
联系人:柏云(85624339)
研究生院
2024年11月4日
附件1: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表(新).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