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导师以及2023级硕士研究生:
根据《嘉兴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管理规定(试行)》(嘉大研字〔2024〕6号)文件精神以及近期工作安排,即日起至6月6日开展2023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目的
中期考核是通过对研究生入学以来的政治思想、健康状况、课程学习以及科研、实践能力等进行评价,以考察其是否具备进入下一阶段学习的能力。
二、考核流程
(一)考核申请及审核
本次中期考核申请通过“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
登录网址:http://yjsfw.zjxu.edu.cn/。
登录账号:采用统一身份认证账号密码。
操作流程:学生系统发起中期考核申请→导师审核申请(培养管理→中期考核→中期考核管理)→学院秘书审核申请→学院秘书中期考核安排。学生操作详见《中期考核-学生操作手册》(附件1),学院秘书操作详见《中期考核-院系秘书操作手册》(附件2)。
(二)学院组织中期考核工作
中期考核由各学院统一组织,各单位应在考核前制订具体考核方案和日程安排,并于中期考核前两周将考核安排予以公布。各学院成立由学院分管院长、分管研工书记、学科领域专家和研究生导师等组成的5人及以上中期考核小组(成员一般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设组长1名,秘书1名,考核小组名单于考核前一周报研究生院备案。各学院须按分类培养、分类评价原则开展中期考核工作。考核时须做好记录,考核结束后须及时汇总考核结果。
参加考核的研究生在个人总结的基础上认真填写《嘉兴大学研究生中期综合考核表(学术学位》(附件3-1)或者《嘉兴大学研究生中期综合考核表(专业学位)》(附件3-2),由导师对研究生进行综合评定,并于考核前1周交所在学院。
(三)考核结果录入系统
考核结果应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通过以下路径将考核结果录入系统:研究生院综合管理平台→培养管理→中期考核→中期考核结果录入。
待中期考核结束,学院将考核结果录入系统后,学生将签字盖章的《嘉兴大学研究生中期综合考核表(学术学位)》(附件3-1)或《嘉兴大学研究生中期综合考核表(专业学位)》(附件3-2)导入系统。
(四)中期考核材料审核归档
中期考核结束后一周内,各学院审核并归档以下材料:
1.《嘉兴大学研究生中期综合考核表(学术学位)》(附件3-1)或者《嘉兴大学研究生中期综合考核表(专业学位)》(附件3-2)(一式三份,学院、导师、研究生各执一份)。
2.中期考核记录。
以上材料纸质稿确认无误后一生一档存档至各学院。学位档案关系研究生毕业与学位申请,请各学院确保材料签字盖章齐全,并谨慎整理,妥善保管。
(五)材料报送
1.中期考核开始前一周提交以下材料至研究生院:
《嘉兴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安排表》(附件4),电子稿、盖章签字版纸质稿。
2.中期考核工作结束后(2025年6月6日前)提交以下材料至研究生院:
(1)《嘉兴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5),电子稿、盖章签字版纸质稿;
(2)各学院中期考核标准,电子稿、盖章签字版纸质稿。
三、其它说明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中期考核定为不合格:
1.在中期考核前,依据《嘉兴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退学或自动退学者,取消中期考核资格,做不合格处理。
2.科研创新能力、实践创新能力差,不具备独立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的能力,两次开题考核均未通过。
3.无正当理由,未经学院批准擅自不参加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
4.其它原因不宜继续培养。
5.未尽事宜请参照《嘉兴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管理规定(试行)》(嘉大研字〔2024〕6号)(附件6)执行。
联系人:柯颖;联系电话:0573-83592174;地址:研究生院培养科(行政楼245办公室)。
附件1:中期考核-学生操作手册
附件2:中期考核-院系秘书操作手册
附件3-1:嘉兴大学研究生中期综合考核表(学术学位)
附件3-2:嘉兴大学研究生中期综合考核表(专业学位)
附件4:嘉兴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安排表
附件5:嘉兴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汇总表
附件6:嘉兴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管理规定(试行)
研究生院
2025年4月9日
关于开展2023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