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切实保障研究生在科研、实习、实践活动环节的人身安全与实践质量,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嘉兴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结合学校实际,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研究生科研、实习、实践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研究生科研、实习、实践活动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管理疏漏易引发安全事件。各单位务必深刻认识此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将其纳入日常安全管理体系。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全面排查各环节潜在风险,精准研判、强化预案,及时消除隐患,严防安全事件发生。
二、持续强化研究生科研、实习、实践活动的安全教育工作。各单位须将安全工作置于首要位置,充分考虑各类安全风险因素。结合近期国内安全事故案例,对即将或正在进行科研、实习、实践活动的研究生开展警示教育,切实保障研究生人身财产安全。
三、精准摸排研究生校外科研、实习、实践活动的现状与风险点。各单位须全面掌握研究生校外科研、实习、实践活动的现状,精准了解校外活动地点、时间及工作生活环境等关键信息。在组织校外科研、实习、实践前,各单位应重点排查以下环节:是否签订校外实践安全须知及专业实践协议、是否为研究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否配备指导教师并落实指导、实践岗位内容是否与专业相符等,确保各项安全管理要求落实到位。请各单位于8月4日前完成以下摸排工作:
1.全面摸排在校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实践、专业公益实践情况。请外出实践的研究生于8月4 日前在“研究生系统培养管理→专业实践”模块填写完整实践信息,并上传专业实践、专业公益实践计划表、实践协议、安全责任书、购买保险证明等佐证材料,各导师及学院完成审核工作(目前已出去实习的研究生应填尽填,应审尽审)。审核流程:研究生申请→导师审核→院系审核。
2.摸排研究生在校外开展科研、实习,以及专业实践等情况,请各学院于8月4日前将摸排清单提交研究生院备案(清单单独发至各学院)。
各学院要切实落实研究生科研、实习、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由学院联动教学、思政、导师协同推进,认真组织实施,建立动态跟踪管理机制,及时掌握研究生的去向变化及安全状况。
研究生院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