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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级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25-06-24      打印    

各相关学院、研究生:

专业实践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教学环节,是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我校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由学校认可的专业实践活动,以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根据《嘉兴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嘉大研字〔2024〕17号)的有关规定和我校实际情况,请各学院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小组,按照专业实践方案全面指导开展专业实践各项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实践要求

1.时间要求:对于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不少于半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考入的专业实践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具体要求由学院、学位点根据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和行业协会指导意见确定)。

2.内容要求:专业实践的内容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必须要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可以是应用基础研究、规划设计、产品开发、项目管理等。专业实践一般应与学位论文研究工作相结合。

二、专业实践方式

专业实践应贯彻和体现“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校内实践和校外实践”相结合的原则,结合培养方案,可采取如下实践方式:

1.基地实践。由培养单位统一组织和选派研究生进入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卓越工程师联培培养基地卓越工程师学院、地方研究院和现代产业学院等,为研究生配备校外导师,结合学位论文工作开展专业实践。

2.非基地实践。由导师结合自身所承担的企事业单位工程应用型课题或科研课题,安排研究生结合学位论文工作进行专业实践。

研究生结合本人就业意向,经导师和学院同意后,进入企事业单位参与科研或工程项目、技术岗位锻炼、管理岗位锻炼、案例模拟训练以及其他形式实践。

三、专业实践过程管理

专业实践整体流程与过程需采用嘉兴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实现。

1.研究生院、院系秘书分别维护校、院级实践基地

系统操作路径: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培养管理”—“专业实践管理”—“实践基地管理”,点击“新增”,进行实践基地维护。

2.研究生参加保险,签订安全责任书

进入校外实践基地的研究生,需与实践单位、培养单位、校内外导师签署相关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和义务、研究生在企业实习期间的安全及有关知识产权等方面的问题。学院应多措并举,创新思路解决好专业实践研究生安全保障问题,明确要求专业实践研究生参加人身意外伤害类保险,并签订《嘉兴大学研究生专业实践安全责任书》(见附件1)未参加保险或未签订安全责任书的研究生不允许参加专业实践。

3.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制定-审核

研究生应与导师一起制订专业实践的具体内容和计划,填写《嘉兴大学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见附件2),由导师、实践单位以及培养单位负责审核。

研究生系统操作路径: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培养管理”—“专业实践管理”—“专业实践申请”,点击“专业实践申请”,进行相应信息与附件的填写上传。

院系秘书审核路径: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培养管理”—“专业实践管理”—“专业实践审核”,进行审核。

4.研究生专业实践阶段报告、专业实践报告、专业实践考核表填写-审核

1)专业实践过程中,按各学院具体要求,研究生根据完成的阶段任务、实践内容以及取得的成果,填写专业实践阶段报告系统操作路径: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培养管理”—“专业实践管理”—“专业实践申请”,点击“实践阶段报告填报”)。

2)专业实践结束后,研究生撰写《嘉兴大学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见附件3),填写《嘉兴大学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见附件4),向培养单位提交考核申请,由导师、实践单位、专业实践考核小组以及培养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

研究生系统操作路径: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培养管理”—“专业实践管理”—“专业实践申请”,点击“实践总结报告填报”,进行相应信息与附件的填写上传。

院系秘书审核路径: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培养管理”—“专业实践管理”—“专业实践总结审核”,进行审核。

四、专业实践考核

1.培养单位和实践单位联合组成不少于3人的专业实践考核小组,一般通过集中答辩等形式对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表现、职业素养、专业实践能力和实践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价。

2.考核成绩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合格”及以上等级为“考核通过”。

3.专业实践是研究生培养的必修环节,研究生须获得专业实践学分后,方能进入学位论文答辩环节

五、其他要求与注意事项

1.培养单位专业实践工作小组负责落实研究生专业实践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本单位研究生进行安全、知识产权和保密工作方面的教育。各培养单位和双导师应加强研究生专业实践期间的跟踪管理,了解和掌握研究生专业实践情况和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研究生应严格遵守专业实践有关管理规定和实践单位有关规章制度,依据专业实践计划,认真开展专业实践。对于违反实践纪律的研究生,情节严重者,培养单位和实践单位可责令其暂停专业实践,参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3.专业实践关系研究生毕业,请各学院妥善保管研究生专业实践的过程、考核材料,整理归档。

4.学术学位研究生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展专业实践工作,参照《嘉兴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嘉大研字〔2024〕17号)执行。


附件1:嘉兴大学研究生专业实践安全责任书(参考模板).doc 

附件2:嘉兴大学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doc 

附件3:嘉兴大学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docx 

附件4:嘉兴大学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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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6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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